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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须知 作者: 李松 文章来源: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点击数: 1265 更新时间:2018/1/18 11:49:04
一、为确保文物安全,保持良好的参观环境,请观众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1、个人参观需在门卫处登记。 2、团体参观需提前预约,预约电话:0563-8167190。 3、酗酒者、衣冠不整者、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参观。 4、请将随身大件包裹寄存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。 5、展厅内请勿摄像、拍照。 6、严禁将易燃易爆、管制械具、液状物体及其他法定危险品带入馆内。 7、身高1.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,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。 8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,请勿触摸展品,请勿攀爬躺卧。 9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,请勿在馆内吸烟;请勿在展厅内食用食品、饮料;请勿随地吐痰、丢弃果皮纸屑等杂物。 9、自觉遵守参观秩序,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,请勿在馆内使用轮滑、溜冰鞋等类似轮式鞋;请勿在展区内追逐打闹、大声喧哗。 二、本馆遇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设施维修保养时,可根据需要临时闭馆,届时将预先告知公众。 |